反家暴征文
越南,家暴的窠臼
(本文榮獲“文狐網”反家暴征文二等獎)
過客
越南是出口新娘的大國,穿長衫、戴斗笠的越南姑娘似乎在向中國的王老五招手(下圖)。長久以來,越南新娘就是美麗、順從、體貼、勤生育著稱於世;她們其中不少人成功地異地生根。這雙單薄的肩膀在椰鄉究竟承受了怎麼樣的摧殘才被逼遠走他鄉?
我在“努力擺脫家暴陰影”一文曾提到,中國自梳女曾到越南尋求擺脫家暴陰影的世外桃源,但她們却不知不覺走進來另一個家暴旋涡!好在自梳女群體自我封閉,不與外界連通。
作繭自縛——走不出家暴的籠牢
我生長在越南南方,是稻米之鄉,卻是文化的低窪,文盲居全國之冠。越南湄公河平原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卻培養了一批以酗酒為樂的懶漢。女子成了越南南部農村的主要勞動力,“男子漢大丈夫”卻好吃懶做,整天向妻子伸手要錢沽酒,稍不如意就拳腳交加,釀成數不清的人倫悲劇。據聯合國估計,越南有34%已婚女子遭受家暴。其中31%是性暴行——由於許多遭受家暴的女性羞於啟口,因此這個比例偏低。
許多人看了中國電視劇,認為夫妻不和睦,就一拍兩散,哪裡來那麼多戲?越南婦女就是走不出這個籠牢!
婦女受到家暴,逆來順受,久而久之,會患上“婦女受虐綜合征”。婦女受虐綜合征患者相信自己遭受家暴是活該、命中註定、不可能擺脫。越南諺語說:“教子嬰孩,教妻 初來”,他們把“子”和“妻”放在同一平台,充分體現他們的大男人主義。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越南婦女縱然沒有受到“三綱五常”的約束,但也不容易走出家暴的陰影;內在原因,那是因為她們“作繭自縛”。
已婚婦女害怕對家暴的反抗會導致婚姻破裂,孑然一身,難以在社會立足。單身媽媽不好當,但社會偏見把髒水一股腦兒往她們頭上潑,認為她們是喪門星。男人婚變,再找回自己的另一半,那是舉手之勞;女人,如果再加上個“拖油瓶”,要不是姿色出眾,要再醮可比登天還難。
越南女子天生耳朵軟。通常一陣毒打後,丈夫只要稍加殷勤或甜言蜜語,妻子就會以為“雨過天晴“。暴行加上連哄帶騙,形成一個魔圈,把婦女牢牢禁錮。即使丈夫有了小三,回家虐待妻子,她也不願意離婚,為的是抱著渺茫的希望:他能“回心轉意”。
家暴體現為丈夫對妻子拳打腳踢、扯頭髮、卡脖子、燙傷或鎖禁、捆綁、脫光衣服……。肉體的創傷,只要女方不要逆來順受,還是可以通過適當途徑尋求法律保護;至於相當普遍的性暴行,不在聯合國統計的34%範圍內,成了“漏網之魚”。
性暴行——苦水往肚裡吞
今年初,越南西寧省盞盤市一名27歲的婦女阿秋向市公安申訴被丈夫性暴行。阿秋在申訴書中寫道,她被39歲的丈夫每晚用腰帶打得遍體鱗傷,隨後強行發生性關係。她完全沒有自衛能力,得到邻居解救才能脱身。市公安却認為這是她家的私事,不構成罪犯,因而拒絕受理。得知阿秋投訴失敗,丈夫更加橫加鞭笞, 還冷嘲熱諷,使她過著非人的生活。阿秋被逼到墻角,只好繼續向省公安遞稟,希望不僅能跳出人間地獄,還要承辦元兇。
我有難得機會回到老家北方南定省,走訪了海後縣鄭兄。鄭兄是退休村長,得知我對反家暴題材感興趣,就跟我聊天,談到村裡有位盧姐,遭受家暴十餘年而不吭聲,村委會無從插手。直到最近忍無可忍,她毅然提出離婚,得到村委會支持,獲得徹底解脫。
盧姐三十多歲,身材佝僂,面皮黝黑,一個未老先衰的鄉村小婦人。十多年前,她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與阿君同結連理。婚後她才認識到阿君不僅粗暴,還是個性變態。她白天下地幹農活,晚上還要忍受阿君三到五次性摧殘;稍有反抗,就遭受一頓毒打。盧姐的心靈和肉體都受到巨大創傷,每到夜幕降臨,她就非常恐懼。每當以疲倦為由,拒絕他的性要求時,就被誣告“嫌棄丈夫,另結新歡”,把她抹黑到處宣揚。她曾有輕生的念頭,但無法拋下嗷嗷待哺的兒女。
十多年過去,盧姐已無法滿足阿君無休止的性慾望,只好呈稟向法院申請離婚。由於她不控訴丈夫的暴行,只有一間破茅房,無財產可分,她自己贍養兒女,離婚很快就得到批准,但性暴行的魔鬼得以逍遙法外。
不僅貧苦農民,連知識分子也逃不出性暴行的陰影。PTT女士也南定人,1980年生,博士學位,在某大學任教,她丈夫也是高級知識分子;在外人看來,這是幸福美滿家庭。出人意外的是,PTT道貌岸然的丈夫竟是個殘暴的魔鬼。他要求妻子絕對服從,稍不如意,就關起門,對她拳打腳踢。特別,他有超高的性需求,她招架不住,要求鬆一口氣,他就檢查她的電話,責問:“你跟哪個野男人鬼混去了”?當著兒子的面罵她:“你媽媽是個混賬”!她感到自己被強姦,對性生活完全失去興趣。可惜,她把自己禁錮在“幸福家庭”的光環裡,無從訴說,更談不上尋求自我擺脫。
男人的眼淚
越南男性對女性的家暴已司空見慣,可以著筆的空間不多。筆者在深入調查的過程中,發現了饒有趣味的另類家暴,男性成了受害者,暫時另起灶爐,叫做“逆行家暴”。
據越南公安部的資料,2020年家暴致死77例,其中26例(佔30.5%)妻殺夫。可見逆行家暴問題十分嚴重,但所有“反家暴”主題都維護女權,對男性遭受暴力置若罔聞。
婦女甘於承受家暴,原因之一是“家醜不可外揚”,男人遭受家暴更難以啟齒,朋友、兄弟、鄰居將嗤之以鼻:“懼內的傢伙,扶不起墻的爛泥”,找不到一絲一毫的同情心。年初時在越南北方寧平省舉行的研討會上,一位農民協會主席坦率地發言:“我們鄉裡也有無數男性受害者,但訴天不應,告地無門。當婦女受欺凌時,婦女會、青年團、祖國陣線、和解組……一蜂窝施以援手;暴行嚴重時,政權、公安、媒體……也聞風而動;男子申訴受欺凌,全場哄堂大笑”。
我的朋友李君好歹是個副處長,一米八個子,學識淵博,辦事能力強使他在機關裡成了說一不二的角色,並贏得不少女性的青睞。回到家裡,一下子從“金剛怒目”變成“菩薩低眉”。李君對妻子唯命是從,稍有回嘴就耳邊刮噪,一刻也不得安閒。他非常愛面子,不好張揚,唯有服服帖帖。李君約三倆知心好友回家低斟淺酌,李妻不假辭色;次日,同事見到他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忍無可忍,李君決意離婚。不等法院批下,他就搬回西貢,讓她守著空房,跟影子吵鬧去。
我有位同年台灣朋友譚君(下圖,左),順風順水時,在越南置側室,生下一兒;床頭金盡時被“枕邊人”毫不留情地掃地出門。回台灣後,我保持跟譚君電話聯絡,他咒罵她“臭婆娘”。我以為譚君會揮劍斬情絲,在台灣安度晚年,那知道他偏偏重蹈覆轍。越南新冠方興未艾時,得知他已來越,和“臭婆娘”重續情緣,我非常吃驚,趕緊來探望他。他拖著偏癱的身軀艱難地挪動,手指哆嗦,口齒不清——卒中後遺症。他非常疚愧地告訴我,經不住她甜言蜜語,他把在台家產變賣,來越給她置產。他意外中風,生活已不能自理,但茶飯不周、缺醫少藥、行動沒有人扶持,連他兒子這個小王八蛋也站在他娘“陣營”,對親爹惡言相向。
他病殘之軀,已不堪虐待,但世間沒有後悔藥可吃——已到這步田地,我也愛莫能助,只能寫一首七律規勸他:
傾囊外室豈津涯?滯留越地漫說家。
只道人生飛矢直,難知世事雨煙斜。
四肢顫抖難降虎,十指哆嗦虛畫蛇。
奉勸譚君回故里,卻辭花債路非賒。
丈夫也會被……強姦
性欲學女專家阮蘭海碩士認為,雖然主客易位,但男士在婚姻中同樣會遭受家暴,甚至性虐。一個男人在女人面前如果承認“那方面”不行,那是天大的恥辱——這是越南男性特有的“有苦說不出”,比起女性,更加難以啟齒;尤其是當男性處於弱勢、導致人身依附時。
有時候丈夫受到“性虐”不一定是妻子性慾超強,而是弄里七大姨八大姑口耳相傳的土辦法:只有設法使自己的男人“彈盡糧絕”,就無法在外面拈花惹草。
青松有位學妹秋月,姿色中等,出身書香門第。她的男朋友俊傑生性拘謹,兩人談戀愛兩年,但不敢越雷池一步。到了情侶盼望已久的新婚之夜,英傑以為新娘會含羞嗒嗒,但想不到她竟如此輕車熟路,梅開二度。秋月還不斷“有創意”,經常變換姿態,就像上演一部三級片。她的“胃口”越來越大,每天要3、4次上床;有時候上班前,她還要強行上床,弄得他隔三差五地遲到,理由越描越黑。他身心俱疲,但每次拒絕她的需索,換來的是妻子的嗤詆和賭氣,拗不過,英傑只好俯首帖耳。過了蜜月期,雙方沒有了新鮮感,英傑才發現,嬌妻“性”癖癮,滿腦子都是床笫之歡。
一場工傷事故成了英傑人生的轉折點。他下肢不好使喚,從施工工程師被調回辦公室,收入大幅下降,但這還不過是悲劇的開始。收入下降的同時,他的性能力也急速滑坡,每星期只能兩次“交卷”。秋月對性慾的壓鬱化成一股莫名的怒火向他傾瀉,她變得尖酸刻薄,他只能默默忍受。下班回來,灶清火冷,秋月很晚才回來。每逢天陰下雨,英傑腰椎舊病復發,輾轉床褥,她不僅橫加指責,甚至拳腳相加。秋月還陰陽顛倒,多次“霸王硬上弓”,英傑感到自己被強暴,成了“性奴”。
物極必反,英傑終於鼓足勇氣,告上法院。他在法庭如實陳述使法官目瞠口呆,合議庭商議後准予離婚,使他成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越南婦女的“殺手锏”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龔君,有婦之夫,在新竹跟越南女友開房。女方一言不合,撥出多年陳醋,把龔君“是非根”齊根割斷,使他成為地球上最後一個太監!台灣輿論嘩然,我讀了也感慨萬端:
第一,
越南出口台灣,不止勞工,還出口新娘。她們把這招“國粹”也隨身帶到台灣,“光大門楣”,應該褒獎(?)。
第二,
女子身為“小三”,處於弱勢,不安分守己,反要與正室“爭鳴”,勇氣可嘉。
第三,
“小三”也要作莫大犧牲,套用越南諺語“吃不了就拉倒”。
越南妻子給丈夫強行“絕育”層出不窮,已不算什麼“花邊新聞”,但足以驚醒花心的丈夫要有所收斂。
最近隆安省(西貢附近)35 歲的D君成了最新受難者。8月15日清晨2點鐘,阿D正在夢鄉忽然感到下體劇痛,鮮血淋漓,“小傢伙”已被齊根切斷。兇手正是D的妻子,她已逃逸並把大門反鎖。阿D傾盡餘力大聲呼救,鄰居聞聲破門而入,把他送到西貢中心醫院救治。經三個多小時手術,醫生終於成功地把他的“小傢伙”接上——上世紀六十年代,我常常讀到中國“斷肢再植術”的報導,使中國的醫學領先世界;“陰精再植”難得多,但只要保管得當,在越南現在也是輕而易舉,但我相信很難恢復昔日的“雄風”。
躺在病床上,阿D驚魂未定,想不到妻子會這樣殘毒下手。他是客運司機,常年在外,妻子懷疑他招蜂惹蝶,經常醋海翻波,無端取鬧。為了兒女,他只好委曲求全,現在婚姻已走到了盡頭。
事後D妻非常後悔,去派出所自首並受拘押——越南法律以“故意傷害”罪處理,刑罰很輕,但婚姻已無法彌補。
根據越南刑法研究院的統計,2020年全國共有10,608宗家庭婚姻案件,42%離婚案件涉及家暴,“逆行家暴”佔10.7%(肉體暴行0.6%,精神暴行8.5%,性暴行1.6%)。作為比較,美國男性施暴佔12.2%,女性施暴佔12.4%。“逆行家暴”已經敲響警鐘,要及時行動,以免為時過晚。
越南傳統社會把婦女視為“弱勢群體”,但上述統計指出:家暴出自雙方,男人雖受家暴較少, 但 其後果“勢均力敵”。越南多年來致力於男女平等,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我今天為弱勢的男人奔走呼號,希望得到廣泛響應。
(部分圖片取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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