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中国侨联“侨(爱)心工程”公益活动介绍

 

一、“侨(爱)心工程”的宗旨

      

 侨(爱)心工程”是中国侨联向海内外侨界倡导的一项公益活动。旨在发扬海内外侨界热心公益,爱国爱乡优良传统,献侨心,聚侨力,办实事,为科教兴国、西部开发作贡献,为中华民族腾飞作出我们侨界的奉献。

 

二、“侨(爱)心工程”主要内容

 

 侨(爱)心工程”主要是通过海内外侨界共同努力,捐建数百所“侨心学校”,资助数千个科技项目,数万名优秀贫困学生,为改善西部及其它贫困地区教育条件,促进科学技术教育水平提高,培养造就优秀人才作实际努力。“侨(爱)心工程”并欢迎港澳台同胞的积极参与。

1 、捐建侨心学校,为西部开发办实事

提高民族素质,加快国家建设,从教育做起是根本。目前,西部及部分贫困地区,因学校少且缺乏教学设施,使许多少年儿童的正常学习受到影响。为此,提倡采取侨界捐赠一点(每所学校20万),政府配套一点,当地人民贡献一点的办法,办起数百所“侨心学校”。(与台湾财团法人爱心第二春文教基金会合作捐建的学校称为“爱心学校”)为西部及贫困地区少年儿童造福,为培养祖国的未来作出实际贡献。

2 、资助科教项目,为科教兴国作贡献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是科技人才成长的基础。除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外,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还有许多中小项目需要得到资助。我们要大力资助这些以科教兴国为主的各类项目,聚沙成塔,为科教兴国贡献我们侨界的一份力量。

3 、资助贫困学生,为开发人才资源尽力

国家实施人才战略,培养人才是一项极其紧迫的重要任务。我国目前有不少贫困学生中有许多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不乏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人才,但因家庭生活困难,一些学生学习条件很苦,甚至失去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特别是西部及贫困地区更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才成长。因此,我们倡议侨界为开发我国的人才资源奉献一份爱心,用实际行动资助万名优秀贫困大、中、小学生。让他们有基本的学习条件,有继续求学的可能,实现深造成材的梦想。通过资助,去改变贫困学生的一生,为社会培养造就人才。

 

三、“侨(爱)心工程”捐赠、受赠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侨联直接承办的事项,各地侨联可参照执行。

(一)侨心学校捐赠、受赠办法 :

1、综合说明:

捐建“侨心学校”,可以是小学,也可以是中学或职业高中、专业学校等。捐建一所“侨心小学”捐资数额为20万元,可命名为“××侨心小学”(可按捐赠人(单位)的意愿命名)。其它“侨心学校”捐资数可视需要情况而定,其有关程序比照捐建“侨心小学”方式进行。捐赠选点可由捐赠人提出倾向性意见,或由中国侨联提出建议供捐赠人参考确定。

2、捐赠程序

1)捐赠人填写《捐赠书》,同时将个人有关材料寄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2)汇款至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开户: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城区支行

号:10924908091001

帐户名称: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3)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回函并出具捐赠收据。

4)举行捐赠仪式,由中国侨联发捐赠证书。

5)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向捐赠人反馈具体选址结果、选址原因、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建校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建校领导小组、施工进度表、督查单位。

6)应捐赠人要求,可在建校过程中去学校考察。

7)“××侨心小学”建成,在校园中为捐赠人刻碑纪念。

8)捐赠人或捐赠人的委托人参加落成典礼,接受捐赠纪念牌。

9)由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撰写捐赠人简介,介绍捐赠人的事业成就和热心公益的事迹。经捐赠人同意后上国际互联网,并发至受赠地区政府及学校师生。

3 、受赠程序

1)由需建侨心小学地区提出申请,经省侨联审核同意后,送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申请材料应包括的内容:

申请理由、选址说明、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政府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建校实施方案、监督单位、预计工期。

2)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审核后(包括书面审核及实地考察),征求及反馈捐赠人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受赠地区向有关部门申请,落实学校命名,即“×××侨心小学”。

3)上述程序完成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将捐款拨至受捐地区省侨联帐号,由省侨联监督实施,按进度拨发捐赠款。

4)学校建设中要接受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及本省级侨联监督,并按月报告建设进度。学校建成后举行落成仪式,邀请捐赠人参加。

 5)建成的侨心小学定期向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和捐赠人反馈新校建成后学、教取得的新成绩和优秀学生情况。

(二)科教项目捐赠、受赠程序

1、综合说明:重点关注除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外需要得到资助的中小科教项目。侧重围绕科学、技术、环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资助资金可视项目需要而定。

2 、捐赠程序

1)捐赠人写《捐赠书》,同时将个人有关材料寄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2)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向捐赠人反馈具体选项结果,项目内容,可行性报告,项目预算,项目进度计划,监督和承办单位。

3)汇款至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4)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回函并出具捐赠收据。

5)举行捐赠仪式,由中国侨联发捐赠证书。

6)项目建设成功时,邀请捐赠人参加验收或有关仪式。

3 、受赠程序

1)受赠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侨联审核同意,送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2)申请材料应包括的内容:项目名称、内容、项目设立理由、可行性报告、申请资金数及预算表、实施方案、项目监督单位。

3)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审核后征求及反馈捐赠人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4)上述程序完成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将捐款拨至受捐地区省级侨联帐号,由省级侨联监督实施,按进度拨发捐赠款。

5)项目进展中要接受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及省级侨联监督,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后,举行验收仪式,邀请捐赠人参加。

(三)优秀贫困学生资助受助办法

1 、综合说明

优秀贫困学生可以是小、中、大学生。小学生:以家境贫困,造成失学或无法继续完成小学学业的西部地区学生为重点,以资助生活费为主。中学生:以家境贫困无法继续完成9年普及教育的为重点,以资助学费为主。大学生:以品学兼优,自强自立,并热心公益的贫困学生为重点,以资助学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为主。

上述被资助学生中,归侨、侨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2 、资助程序

1)资助人写捐赠书至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明确捐赠对象,人数,资助金额,资助方式,命名要求。

2)资助人将资助款汇至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帐号。

3)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回函及寄捐赠收据。

4)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向资助人反馈被资助人具体名单、申请表。

5)单独或集体举行捐赠仪式,中国侨联颁发捐赠证书。有条件时,资助人直接向被资助学生发放资助款。

3 、受资助程序

1)被资助人填写申请表并向当地侨联提出申请。

2)由省级侨联审核、推荐,报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3)由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组织资助的,落实资助人后将款项按与资助人协定的方式拨至省级侨联。

4)由省侨联组织落实将捐赠款发至被资助人,或经捐赠人要求,由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组织落实,由资助人直接向被资助学生发放资助款。

5)中国侨联与一些大学直接有捐赠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程序进行。

6)被资助学生每学年书面向资助人汇报品学情况。

 

四、“侨(爱)心工程”开展办法

 

 “侨(爱)心工程”活动由中国侨联与各级侨联上下联动,齐心合力,共同开展。

1、中国侨联要做好组织工作,制定“侨(爱)心工程”捐赠、受赠实施办法,并起到龙头带动作用。

2、各省侨联可根据自己的特点、优势,参照本通知附件,制定本省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省内各级 侨联开展。

3、各省侨联要按季度向中国侨联反馈本省开展“侨(爱)心工程”情况。中国侨联也经常通报全国各地开展“侨(爱)心工程”情况,交流各地经验,并以适当方式表彰活动开展好的地区。

4、中国侨联根据捐赠情况在年中组织一次“侨(爱)心工程”捐赠仪式,扩大“侨(爱)心工程”的影响和宣传。

5、提倡各级侨联将自己结交的有捐赠意愿,已在本省、本地区捐赠的海内外朋友推荐给中国侨联,以便在中国侨联统一组织的捐赠仪式上,向他们发放捐赠证书,更广泛地宣传捐赠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6、受赠地区省级侨联是“侨(爱)心工程”项目的督查单位。受赠地区侨联要按受赠程序要求,认真、细致、负责地作好相关工作,要向捐赠人负责。

7、“侨(爱)心工程”活动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进行。要强调自愿原则,防止劝募、摊派现象。

8、中国侨联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侨联直属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有关工作可与之联系。

联系人:竺新原  尹媛媛  王魁嵩  贾素颖  联系电话:010-64018841  传真:84015576